呂新華 葉大偉
  形體語言是人在外部信息的刺激下,經由身體的各種形態和動作,表現內心世界的一種語言形式。在訊問犯罪嫌疑人過程中,訊問雙方的心理變化會通過表情、眼神、手勢等形體語言表現出來,因此,訊問人員可充分利用形體語言所傳遞的信息,有效突破案件。
  從被訊問人方面來看,犯罪嫌疑人被傳訊後,無論其心理素質多好,當其大腦應對訊問人員談話時,身體各個部位會發出各種細微信號,如目光、面部表情等。訊問人員要仔細觀察,善於捕捉信息,並結合案件情況,運用訊問策略,達到突破案件的目的。訊問時,偵查人員可分析運用以下幾方面信息。
  一是對犯罪嫌疑人神態的分析運用。一些犯罪嫌疑人涉案前具有一定的社會地位,平時工作勤勉,但受不良思想的影響,一時沒把住自己涉嫌犯罪。這類人員被傳訊後,往往情緒低落,唉聲嘆氣,這些信息傳達的是其思想上已有悔意但仍存顧慮。此時訊問人員需循循善誘,從法律角度和家庭角度幫其分析事態發展,打消其顧慮。
  二是對犯罪嫌疑人動作的分析運用。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傳訊時,沒有思想準備,會處於一種驚魂未定的狀態,形體上會表現出渾身哆嗦、焦躁不安等情況,但其註意力會高度集中以控制自己。訊問人員要仔細觀察其細微變化,少說、多看、細想,仔細揣摩,尋找突破點。
  三是對犯罪嫌疑人眼神的分析運用。一些犯罪嫌疑人剋制力較強,心理素質較好,錶面看來很平靜但眼神會飄忽不定。從心理學角度來說,人內心的隱秘和情感的變化,會不自覺地通過眼神流露出來。當犯罪嫌疑人在回憶某些事情時,他的眼睛經常會右移,當他在思考某事時,他的眼睛會上移或左移。因此,觀察眼神的變化可瞭解其心理狀態。
  四是對犯罪嫌疑人表情的分析運用。有些犯罪嫌疑人會痛哭流涕、佯裝可憐,想以此博取訊問人員的同情心,使其放鬆警惕,其實他們在暗中觀察訊問人員的舉動,試探訊問人員對案件的掌握情況,以便調整自己下一步的供述方向。對於這類人員,訊問人員要表現出一定的同情,但不要被其表象所迷惑,要打消其避重就輕的僥幸心理,明確告知其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從訊問人方面來看,在訊問過程中,訊問人的姿勢、神態、動作,在一定程度上也會透露出某些信息,影響著犯罪嫌疑人的情緒。訊問人員可利用自身形體語言,引導犯罪嫌疑人調整心態,消除顧慮,如實供述。具體如下:
  一是運用震懾性的形體語言。訊問人員可利用震懾性形體語言去引導和把握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如用逼視的眼光直視對方、用指頭叩擊桌面等形體語言,讓犯罪嫌疑人感受到威懾力量,從而增加其心理壓力,達到突破案件的目的。
  二是運用體貼性的形體語言。在訊問有一定社會地位和閱歷的犯罪嫌疑人時,運用比較積極的形體語言,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比如,做一些體貼的動作及一些善意的表情,可拉近與犯罪嫌疑人的距離,減少其抵觸心理。
  三是運用迷惑性的形體語言。利用虛假方法迷惑犯罪嫌疑人使之產生錯誤的認識和判斷從而露出破綻。如踱步走出訊問室,有意在室外交談,讓犯罪嫌疑人以為訊問人員不斷地在掌握新的情況和證據。還可以利用同案犯及其他案件承辦人有關形體動作,使其錯誤地認為同案犯已經交代,以促使其如實供述。
  (作者單位:河南省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檢察院)  (原標題:運用形體語言有效突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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